两部门发布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
快讯摘要
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,不属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,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 (一)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; (二)接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捐赠; (三)因合同未履行且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违约金等收入; (四)无偿提供服务(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); (五)转让因自身发生...
快讯信息
- 快讯类型
- 突发事件
- 信息来源
- 华尔街见闻
- 当前状态
- 持续更新
- 更新时间
- 2026-08-28 16:40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