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:禁止社会团体设立四类分支机构
快讯摘要
民政部日前发布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, 8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要求,社会团体禁止设立“地域性分支机构、姓氏宗亲分支机构、会员明显重合的分支机构以及名称、业务范围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分支机构”;不得在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。(央视) (来自华尔街见闻APP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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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突发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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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华尔街见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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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时间
- 2026-08-13 2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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