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发布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新规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
快讯摘要
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。其中提出,严格规范收费行为。公办、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应按月收取,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;幼儿园按月或学期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。 (来自华尔街见闻APP)。
快讯信息
- 快讯类型
- 突发事件
- 信息来源
- 华尔街见闻
- 当前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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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时间
- 2026-08-22 0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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